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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推动宗教中国化广东实践开创新局面——广东新时代十年宗教工作巡礼

  • 时间:2023-03-22 12:44
  • 资料来源: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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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于2016年、2021年两次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宗教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广东五大宗教俱全,宗教历史底蕴深厚,是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由海路传入中国的经由地。加之地处祖国“南大门”,既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又是宗教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和全国宗教工作重点省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广东考察工作,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广东宗教工作提供行动指南。回顾新时代这十年,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创新采取一系列务实管用举措,开创广东宗教工作新局面。

  十年来,我们矢志不渝,始终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对宗教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

  十年来,我们踔厉奋发,全面深入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

  十年来,我们勇毅前行,奋力推进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广东实践,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迈出新步伐。

  十年来,我们步履铿锵,坚决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宗教领域保持安全稳定。

  十年来,广东宗教工作创新推进、局面日新,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更加巩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五个认同”不断增进,宗教领域总体保持和谐稳定良好局面。这些成效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也离不开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宗教界人士的共同努力。

  一、高位推动强引领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十年来,广东各级党委对宗教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做好宗教工作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着眼工作全局,加强组织领导,引领全省宗教工作创新推进。

  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经常性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解决重要问题,以上率下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文件,明确工作思路举措,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各级党委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巡视巡察和绩效考核,切实推动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省、市党委都成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架构下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统筹引领和协调指导,大统战工作格局更加健全、大统战工作效应更加明显。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实”起来、“转”起来,明确基层党组织宗教工作职责,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力量配备,一些地方还探索将宗教事务纳入社会网格化管理,打通宗教工作基层管理“最后一公里”,做到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基层基础工作有力加强。

  宗教工作队伍建设更加优化。将宗教工作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做好宗教工作、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加强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培训,选拔有能力、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和专家学者进入统战、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培养了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宗教干部队伍。发挥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撑作用,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建设,改善优化学术环境,培养了一支思想政治坚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风优良、善于创新的宗教学研究队伍。

  二、依法治理促规范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十年来,广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由“管得住”转向“管得好”,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政策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健全。国务院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后,及时修订施行《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先后制定或修订《广东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区分标准》等涉宗教事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共50余件,基本构建起了宗教政策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全省宗教界积极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制度,结合各教实际制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各项制度日臻完善,宗教界自我管理逐步规范。

  宗教事务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各级相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矛盾问题的意识明显提高。紧扣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这一主线,出台多个文件推动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全省宗教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坚持“合法、规范、便民”原则,管理职权实现“动态清单式”,落实一系列方便宗教界的政务措施,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提升。坚持依法治理,大力整治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依法规范宗教活动,确保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

  宗教普法宣传教育深耕细作。制定并落实全省宗教系统“六五”“七五”普法规划,坚持立法普法同步、线上线下同频、传统创新同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利用“宪法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平台,在宗教界和社会面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普法广度深度升级、教育宣传效果提升。近五年来,全省宗教系统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投入经费1500多万元、举办培训1750多场次、发放资料50多万册,“普法直播”“动漫普法”等创新项目效果良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学习宗教政策法规,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正确看待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不断增强。

  三、积极引导促和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的发展规律在于“和”,并提出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十年来,广东紧扣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这一主线,着眼推动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着力以“导”促“和”,全省宗教领域和谐和顺。 

  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广东实践逐步深入。围绕党和国家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宗教界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支持宗教界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国好·法大”“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等系列主题教育,设立中国化研究基地或研究中心,举办相关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专题培训班,全省宗教界形成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广泛共识。支持各宗教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宗教中国化五年规划,制定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宣讲团管理办法,举办佛教讲经交流会、道教玄门讲经活动、广东伊斯兰文化百家谈、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天主教神学思想建设宣讲团巡讲,各宗教把宗教思想建设聚焦到“中国化”。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教育工程和中华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开展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节日崇拜礼仪,增加宗教院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涵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一系列举措,宗教界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认识不断深化,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增强,宗教中国化的广东实践不断走深走实。

  宗教关系持续健康和谐。坚持以“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原则处理同宗教界的关系,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党和政府与宗教界的关系和谐融洽。党和政府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推动解决了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积极帮助宗教界解决现实困难问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宗教界主动适应和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在扶贫救灾、乡村振兴、济困助学、养老扶幼和疫情防控等方面,出钱出力,大爱奉献,温暖人心。立足广东毗邻港澳、位居海上丝路要冲的区位特点,全省宗教界自信从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宗教对外友好交流,打造广东禅宗六祖文化节、广东道教文化节、广东伊斯兰文化百家谈、粤港澳佛教文化交流会、南海佛教深圳圆桌会、基督教粤港澳教牧同工交流会等宗教文化交流品牌,讲好中国宗教故事,促进民心相通,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宗教界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按照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标准,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年度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改善宗教团体办公条件,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严把“入口关”,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省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开办广东道教学院,提升广东佛学院、广东协和神学院办学水平,宗教院校发挥人才培养主渠道作用,为宗教界输送人才,同时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和培养了一批精通经典教义、精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双通”代表人士。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加强自我管理,匡正教风、治理乱象,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形成宗教界自我管理和依法管理衔接互补的良好格局。

  四、防范风险显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十年来,广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打好宗教领域防风险主动仗,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依法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着眼于持续推动宗教健康传承,推动维护正常宗教秩序。关注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持续开展宗教商业化问题、宗教极端思想传播、非法宗教组织等专项治理,激浊扬清、治乱扶正,并取得积极成效。关注宗教事务管理重点领域,指导加强宗教团体建设,规范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加强财务监督,通过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和系统治理,确保宗教领域正常有序。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开展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

  确保互联网宗教领域清朗明净。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召开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谋划部署《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建立广东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协调机制,明确“6+N”工作模式,制定《广东省民族宗教委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等多项制度,管理机制制度基本健全。大力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培训,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全力做好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并实现全程线上办理,工作成效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开展互联网涉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依法处置互联网涉宗教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互联网宗教领域清朗明净。

  切实保障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加强全省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属地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广东省宗教领域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切实做好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风险隐患排查和协同处置工作,深化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效保障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征程十年喜盈硕果,奋楫笃行再谱新篇。”新时代赋予我们新任务,新征程需要我们有新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坚持依法管理,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不断开创广东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来源: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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