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地区发展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推动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工作现场会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8号)精神,近日出台文件,建立“三四二”工作机制,全力促进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创新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完善组织领导制度。河源市民族地区主要包括1个畲族乡和9个畲族村,市及民族地区所在县东源、和平、龙川、连平县均成立推动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统筹协调推动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二是创新挂钩联系制度。建立县领导挂钩联系民族乡、民族村工作制度,其中,东源县漳溪畲族乡由东源县1名主要领导挂钩联系,全市9个畲族村各由1名县领导挂钩联系,挂钩领导每季度定期到民族地区现场调研和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根据“粤发〔2019〕18号”文要求,深圳市对口帮扶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为推动政策落实,东源县建立与深圳市的对口帮扶联系制度,定期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创新帮扶队伍制度。东源、和平、龙川、连平县在今年4月底前调整充实派驻民族村工作队,比照省定贫困村的标准从县直单位选派优秀干部进驻民族地区,明确驻村工作队责任,完善驻村工作制度,迅速开展驻村帮扶和加快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东源县加紧与深圳市对接,推动深圳市派出驻漳溪畲族乡工作队并迅速开展工作。
二、创新四项举措,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一是定期召开现场会和推进会。河源市、各有关县每年召开1次推动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研究部署推动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工作。东源、和平、龙川、连平县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完善资金保障和管理制度。2020—2022年,河源市级财政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年150万元提高到每年850万元,东源、和平、龙川、连平县财政保障标准也大幅提高。河源市和各有关县制定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的监管。三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河源市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县主动对接上级各职能部门,争取各相关领域的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向民族地区倾斜支持并推动落地落实。东源县建立与深圳定期沟通联系工作机制,定期互通信息,合力推进工作。民族地区所在地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本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四是完善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市、各有关县及东源县漳溪畲族乡、全市9个畲族村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每年发展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
三、创新两项机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完善定期上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制度,东源、和平、龙川、连平县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报送工作亮点和进展情况等,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有力推进。建立定期督查检查制度,由市委统战部和市有关部门定期对各有关县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集中研究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完善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市委统战部、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对各有关县推动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将各有关县帮扶工作成效纳入全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供稿:河源市民族宗教局,编辑: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