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荟萃 > 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梅州市精准施策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提质增效

  • 时间:2023-08-01 18:56
  • 资料来源: 本网
  • 打印
  • 【字号:小
  • 大】
  • 分享到

  为切实提高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梅州市通过宣传培训、完善机制、购买服务等方式着力推进宗教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专业化、常态化,不断健全宗教领域消防安全监管体系。

  一、广泛宣传、注重实效,消防安全培训“常态化”

  每年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平台,深入开展宗教场所消防宣传工作。宗教工作部门与属地镇(街)联合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消防器材,有针对性地深入宗教活动场所一线,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讲授用火、用电、用气常识,在醒目位置悬挂或LED屏播放消防安全宣传标语,使消防安全知识深入人心。依托网络传播媒介,发布消防安全知识、火灾案例、消防安全温馨提示等信息,实现即时传播、即时服务、即时引导的宣传效果,由“线下”向“线上”延伸,扩大宣传覆盖范围,提高消防安全宣传广度和鲜活度。指导市直宗教活动场所和各县(市、区)宗教部门举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专题讲座,利用宗教团体召开工作总结会和专题学习会的契机,进行安全主题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讲解,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使宗教界自防自救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红线”意识不断增强。去年以来,在全市宗教领域共开展消防安全学习培训60场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14场次,受训20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200多条,切实发动宗教界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进一步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建章立制、压实责任,推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

  充分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健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各级民族宗教部门与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责任书》,督促场所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场所制度上墙、专人管理、每日巡查,形成了由民族宗教部门具体指导、属地监管、团体督促、场所负责、教职人员积极参与的安全责任体系印发《梅州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清单,将消防设施安装配备、电器线路安全、煤气液化气管理等12个易导致消防安全事故的重点项目列入检查清单,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检查工作更具体、更精准、更有效。每月由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定期汇总上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依托全市基层网格,建立健全统战、民族宗教干部,镇(街)统战委员或兼职统战委员,村(社区)网格员的“三员联动”巡查制度,每间宗教活动场所对应确定一名体制内具体责任人,负责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定格、定人、定责”网格化巡查全覆盖。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联合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和镇(街)等工作力量,组建多部门督查工作组,将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三、购买服务、明确流程,实现消防安全管理“专业化”

  以部分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和蕉岭县为试点,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对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消防安全管理服务质量进行严格把关。要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同时具备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两项能力;明确第三方机构必须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消防员、电气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有力量保障到位。构建闭环机制。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检测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场所落实整改。第二轮消防检查时复查第一轮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场所再次进行整改,宗教部门督促整改。形成了发现问题、指导整改、落实整改、再评估、再发现、再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天主教梅州教区主教座堂和兴宁市慈光寺被省民族宗教委评为消防安全工程达标示范单位。市委统战部宗教工作科被评为“梅州市热线消防公益事业公益单位”、宗教科黄华副科长被评为“梅州市最美消防人”。

  (供稿:梅州市民族宗教局;编辑:办公室·陈亮)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