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底线,事关广大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今年以来,河源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宗教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责任、查找隐患漏洞、探索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维护全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叶少军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多次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工作调研,多次主持召开统战部部务会、统战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逢会必提、逢会必讲;要求全市各级统战(宗教)工作部门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起来抓、贯通起来抓,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网络和镇村两级责任制功能,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纳入当地平安建设和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系列工作内容,统一组织、系统研究、一体落实。市委统战部先后下发《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全市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压实责任,四方联动。市委统战部下发《印发〈关于压实四方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宗教活动场所四方责任。压紧压实宗教活动场所对本场所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担起场所安全主责;乡镇(街道)、村(社区)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排查;县(区)统战(宗教)部门对本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主管责任,加强指导整治;推动形成了“县区统战(民宗)部门尽责抓、镇村属地管理主责抓、宗教活动场所担责抓”四方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全面摸排,消除隐患。全市各级统战(宗教)工作部门结合“双随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一是突出检查重点。4月20-24日,市委统战部派出工作组,赴各县(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宗教场所建筑、地质、消防等方面安全工作。并要求各县(区)对辖区内宗教场所安全检查全覆盖。二是反馈发现问题。5月9日,市委统战部向各县(区)委统战部反馈了发现的隐患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要求各县(区)指导各宗教场所迅速抓好整改。三推进整改落实。5月26-27日,市委统战部再次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各县(区)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工作再督查,隐患整治再推进,安全责任再落实。要求各县(区)委统战部加强指导检查,压实各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尽快落实整改,确保宗教场所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今年来,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巡查检查,市县统战(民宗)、镇村宗教工作干部共出动巡查3200多人次,巡查检查宗教活动场所2800多处(含重复检查);市委统战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大排查3次,抽查场所70多处,发现低风险安全隐患17处,已全部整改到位,未发现高风险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常态管理。市委统战部以组织开展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契机,持续宣传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让学习宣传与安全工作、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今年初,市委统战部组织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在连平县燕岩六祖古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宗教界人士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火灾自救互救能力。市县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集中与常态、排查与治理相结合,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专项大排查,村(社区)每月至少2次、乡镇(街道)每月至少1次到宗教活动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宗教部门,实现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督管理的常态化。市县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坚持用万分的努力来以防万一,确保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河源市已连续多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零事故。
(供稿:河源市民族宗教局,编辑:省民族宗教委 黄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