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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各地认真做好宗教领域安全工作

  • 时间:2014-01-2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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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宗教领域的安全工作,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按照国家宗教局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安全工作部署,陈小山主任一再强调要切实抓好宗教领域安全工作,委办公室牵头对省属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各地宗教工作部门也加强了与统战、公安、文物、消防、交通、卫生、安全监督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切实有效工作措施,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广州市通过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向全市各级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讲授安全管理知识,切实提升全市宗教界的安全责任意识;同时会同广州市安监局组成联合安全检查组,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对重点寺观教堂进行春节前防火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事故。广州市越秀、花都区由区民族宗教部门牵头,组织区公安、民政、城管、属地街道和派出所组成联合工作小组,从消防、治安、建筑施工、食品卫生、文物保护、宗教活动等方面进行深入检查。
    深圳、汕头、河源、肇庆、阳江市民族宗教局走访重点寺观教堂、拉面馆和伊斯兰教聚会点,要求各场所合理安排宗教活动时间,避免大量群众同时去同一场所进行宗教活动,严防发生拥挤、踩踏、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公共安全事故。
    汕尾市副市长刘小静亲自带队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安全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宗教管理部门和各宗教活动场所树立安全责任大于泰山的意识,绷紧安全防火这根弦,着力抓好春节期间燃炮、烧香、车辆管理、人员安全工作。

    中山市通过规范管理细化措施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和健全消防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在春节期间,针对人员高度聚集的时段,制定疏散分流、限制进入、果断中止活动等紧急情况应对预案,建立严格值班制度。同时,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更新、更换各类消防器材的机会,组织教职人士、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惠州市专门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在春节期间进行一次地毯式检查,全面摸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抓好整改工作。
    梅州市及时印发了《梅州市民族宗教局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民族宗教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做好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潮州市要求当地寺庙实行文明燃香、严禁游客、信众携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香烛进入寺庙。
    此外,湛江、顺德、连南等地也积极采取各项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当地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供稿:广州、深圳、汕头、汕尾、中山、湛江、惠州、梅州、阳江、肇庆、河源、潮州、顺德、越秀、花都、连南等地民族宗教局;编辑:办公室·陈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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