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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富美阳江作出应有贡献

  • 时间:2018-12-17 16:48
  • 资料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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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用于指导阳江民族宗教工作有什么想法?

  • 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统战工作与依法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到位”的要求,切实为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做好服务,积极引导宗教界提高宗教中国化、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水平,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有效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我阳江实现“以海兴市、绿色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美阳江”作出应有的贡献。

  • 会采取哪些做法和措施呢?

  • 一、以政治思想引导为重点加强民族宗教界人士统战工作。年初我们就举办了民族宗教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邀请市委宣讲团进行专题授课辅导。完善统战工作机制建设,每半年举行一次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市局领导每季度与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分别面谈一次,市局每季度,县局每个月集中专访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在开展座谈、走访活动前,要特别注重事前加强对工作对象的思想动态研判,做到开展工作有准备、有的放矢,确保每次活动的政治思想引导都有新的效果。 二、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更多上级资金和社会力量投入,加强对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监管,加大对边远山区和革命老区的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帮扶。以阳春市河朗镇瑶坑村创建民族特色村建设为重点,督促阳春市按照设计施工方案,加快推进该村旧民居改造、风雨桥、文化馆等工程建设,争取在年底进入申报省级民族特色村的程序。 三、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巩固近年已创建5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成果基础上,加强与民政部门联动,争取再投入30万元以上,选择4个社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继续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信息采集工作,选准选好骨干,适时成立阳江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认真做好少数民族高考学生加分、人员民族成份变更等工作,确保各项少数民族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做好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训练参赛工作。 四、加强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培训。在第一季度,分别组织全市宗教界、市县两级民族宗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同时,加强与市委组织沟通,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市、县两级党校的培训内容,在各主体班和镇(街)、村(居)干部培训班中进行学习宣传。 五、加快推进“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加强网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民间信仰场所管理试点工作和宗教专项整治和宗教私设聚会点管理,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筹建和改造,指导和支持宗教团体开展工作。加大依法处理宗教违法行为的力度。同时,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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