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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作了哪些规定?

  • 时间:2023-07-07 11:45
  • 资料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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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宗教界关心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问题,《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第四十九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对依法占有的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对其他合法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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