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国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进行宗教活动的,一经发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权出面予以劝阻、制止;构成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行为或者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摘自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编写的《民族宗教1000问 宗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