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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可以在哪些场所参加或者举行宗教活动?

  • 时间:2021-08-15 11:16
  • 资料来源: 《民族宗教1000问 宗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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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境内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宗教活动。”第四条规定:“外国人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场所举行外国人参加的宗教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可以根据自己的信仰在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参加宗教活动。”第七条规定:“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要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经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或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举行。”这即是说,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参加宗教活动;也可以经有关方面同意后在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举行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或者经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在外国人宗教活动临时地点举行集体宗教活动。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各方面条件都不具备,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不接待外国人参加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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