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人类社会极为复杂的现象。党基于实践的迫切需要,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深化了对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的认识(简称“三性”),进一步提炼了宗教的社会特征。一是宗教将长期存在。宗教的产生和发展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在它赖以存在的根源未完全消失前,是绝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二是宗教涉及大量群众。每一个时代,信仰宗教的人数都占当时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当代世界仍有80%以上的人信仰宗教。在我国至少有一亿多人信仰宗教。党如何对待宗教,事关党是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否能够凝聚各方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问题。基于此,党提出:信教群众是建设国家的积极力量,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是血肉联系,团结信教群众,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是宗教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三是宗教现象十分复杂。宗教从来都是与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民族等问题交织在一起的;宗教既是一种意识形态,又是重要的社会实体;宗教既可以被强大民族利用,也可以被弱小民族利用;宗教既能够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积极力量,又可能成为破坏社会秩序的消极力量;宗教问题既与现实问题交织、又与历史问题勾连,既与国内问题纠缠、又受国际问题牵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