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教中,神仙所居的名山胜境,总称为“洞天福地”。“洞天”意指通天之山洞,在此修道可以通天仙;“福地”意指受福之胜地,在此修道可以成地仙。东晋时期的道书,如南朝梁陶弘景的《真诰》等著作中,对此都有提及,可见“洞天福地”的观念在这个时期已经形成。
唐代司马承祯《天地宫府图·序》云:“天洞区畛,高卑乃异;真灵班级,上下不同。”神仙所居的胜境也有差异。唐代杜光庭《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序》云:“十天之内,有洞天三十六,别有日月星辰灵仙宫阙,主御罪福,典录死生,有高真所居,仙王所理。又有海外五岳,三岛十洲,三十六靖庐,七十二福地,二十四化,四镇诸山。”有的在天上,有的在海上,而洞天福地则是“处大地名山之间”,构成了道教地上仙境的主体部分。
按照道教的思想,仙境是“结气所成”,只是因为清浊之异而上下有别。《天地宫府图·序》云:“道本虚无,因恍惚而有物;气元冲始,乘运化而分形。精象玄著,列宫阙于清景;幽质潜凝,开洞府于名山。”《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序》云:“乾坤既辟,清浊肇分,融为江河,结为山岳,或上配辰宿,或下藏洞天。皆大圣上真主宰其事,则有灵宫閟府,玉宇金台。”因此,“诚志攸勤,则神仙应而可接;修炼克著,则龙鹤升而有期。”
北宋张君房编撰的《云笈七籖》(卷二七)中详细记载了洞天福地的具体位置,主要包括“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七十二福地”,这些地方或者是“上天遣群仙统治之所”,或者是“上帝命真人治之,其间多得道之所”。在这些地方修行,有助于成仙得道。当然,这些记载并不能反映全部实际。随着时间的推移,道教不断发展,在上述这些地方之外,又别有洞天形成。
道教遴选的洞天福地遍及全国,处处山水秀美、清静幽深,都是自然环境优美的地方。道教的洞天福地,除了自然环境之外,更是人们建设起来的。由于与道教神仙信仰结合,留下了许多美丽的传说和珍贵的文化遗迹,因此在优美的自然景观的基础上,更形成了具有浓厚神仙意境的人文景观,使人迹罕至的山岭,成为大众向往的人间仙境。
洞天福地的观念,体现了道教追求融入自然、回归本然,实现“天人合一”,达到庄子《齐物论》所说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理想境界。道教洞天福地所体现的自然与人文的和谐统一,对生态文明建设也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思想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