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民族地区是我国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和生态屏障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笔者认为,民族地区推进绿色转型发展要抓住以下要点。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木岗镇的油菜花田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推进绿色转型发展首先必须转观念。民族地区拥有辽阔的草原、广袤的森林、丰富的物产,拥有珍贵的动植物资源、水力资源等,是发展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等绿色产业的基础。实现绿色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对大部分民族地区来说,真正的比较优势在生态,发展茶叶、水果、中药材等特色农业,食品、医药等生物产业,旅游康养等产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随着技术条件的日益成熟和市场的不断扩大,绿色产业显示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民族地区要加大生态治理力度,持续改善环境,实现良性循环,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做好发展战略和规划,加强引领和指导。民族地区多处在江河源头,有的位于防风固沙第一线,如青海地处三江源头,云南、贵州、广西分属长江、珠江上游,内蒙古是我国北方地区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这些地区生态状况如何,不但关系自身,还关系到西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首先在战略、规划上有明确具体的目标要求,强化战略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如,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支持贵州绿色转型发展。贵州省出台了相关文件,提出到2025年、2035年绿色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体目标要求,如到2025年绿色经济占GDP比重达到50%,2035年建成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等。广西出台《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明确广西推动绿色发展的方向、思路和重点。其他民族地区可以参照贵州和广西的做法,从顶层设计着手,加强政府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完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和成果应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必须有相应的体制机制做保障。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也称生态产品总值,指的是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各种最终生态产品价值的总和,主要包括生态物质产品、调节服务产品和文化服务产品的价值。在发展过程中突出生态价值,建立并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一是要进行生态资产评估与规划,科学设计绿水青山的“变现”方法与路径。二是要促使生态功能经济化、生态效益市场化。如绿水青山进行科学估价后,可作为标的物进行抵押,获取金融机构贷款或银行授信。三是要完善生态保护成本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体现其客观价值。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加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组织开展了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但区域分布不平衡,民族地区占比较低。正在建设的四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也都集中在南方地区。作为四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贵州根据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禀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绿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实现经济与生态良性循环,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1年,贵州省绿色经济占GDP比重达45%,森林覆盖率达到62%,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30项改革成果列入“2020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需要注意的是,北方的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产业结构类型等与南方差异大,南方的经验做法不一定适合北方,因此可考虑将青海、内蒙古作为试点地区,探索适合北方条件、特点的生态文明建设经验。
加大国家政策支持力度。民族地区绿色转型任务艰巨繁重,国家应从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支撑和配套政策等方面加以支持。从政策上鼓励支持企业绿色转型,对其具有重要激励和引导作用。主要包括:一是出台产业政策,设立民族地区绿色产业发展基金。二是对绿色生产、消费给予一定资金补贴或奖励,如对风能、太阳能发电,新能源汽车等实行价格补贴;对绿色产业、企业或产品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助力其发展。三是金融方面,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创造更多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绿色产业金融支持力度,提供资金保障。
加强东西部跨区域生态合作,发展碳汇林业,扩大碳汇交易。民族地区生态资源丰富,东中部省市资金充裕、技术发达,跨区域合作,合理配置要素,有益于东西部协调发展。如长江源头的青海与下游的江苏、上海,珠江中上游的云南、贵州与中下游的广东进行有效的生态合作,实现共赢。同时,可以在政府主导下,促进民族地区和东中部省市的生态合作,如在内蒙古与京津两市间、广西与广东之间开展试点,由相对较发达地区提供资金和技术,民族地区开展造林工程,将项目所创造的碳汇指标用于抵消发达地区碳排放,在改善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同时,也有利于东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实施一批绿色转型发展重点工程。要加大力度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来解决长江、黄河、珠江等河流上游水土流失,华北和西北地区干旱和沙漠化,内蒙古和宁夏、新疆、青海等省区清洁能源替代煤炭等问题。具体措施包括,实施现代化牧场建设、油茶林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升级、打造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生态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高能耗和重污染产业升级改造、重要江河湖海治理等工程。例如,2022年国内首个千万千瓦级“沙戈荒”风光火储新能源基地项目——库布其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在内蒙古达拉特旗开工建设。该项目以“外防内治+融合发展”为主要原则,以打造“绿色能源+生态治理”一体化基地为核心目标,建设集发电、治沙、种植于一体的立体绿色生态系统,全部建成后可每年向京津冀地区送电约400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占比50%以上,相当于节约标准煤约6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600万吨,将有效促进绿色发展和能源绿色转型,带动光伏产业、储能、数字化等新兴产业集群式发展。
强化资金保障与技术支撑。资金和技术对绿色转型来说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引进东中部地区资本,发展新能源、旅游、绿色食品等产业,互惠互利。面对技术瓶颈制约,民族地区应发挥与对口支援省市合作的优势,在绿色产业发展方面加大技术引进力度,集中人力、财力,在重点领域取得技术研发突破。
降碳减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发展,采用科学的种养方式,转向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现代特色农业和服务业,如茶叶、中药材、水果、林果、经济林草和生态旅游等符合消费趋势的产业。调整能源结构,提高绿色或清洁能源比重。北方地区要大力开发丰富的风能、太阳能来代替用煤发电,提高煤炭开采加工技术水平。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评价和表彰奖励制度。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激发各级政府部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
(来源:国家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