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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

  • 时间:2025-11-19 09:23
  • 资料来源: 微言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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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宗教界人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在河南省安阳市举行启动仪式。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浸润宗教的理论逻辑:

历史必然与时代创新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宗教的浸润机制,根植于其多元通和文化基因的历史必然性,并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中展现出持续创新的时代特征。这一理论脉络既遵循着中华文明演进的内在规律,也构建了宗教中国化研究的分析框架。纵观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华文明以“和而不同”的包容性为核心理念,通过先秦时期多元思想的碰撞与汉唐时期儒释道思想的融合,形成了兼容并蓄的文化基质。这种文化特性不仅为外来宗教的中国化提供了适应性土壤,更塑造了“多元并存、和谐共生”的宗教发展格局。在这一历史过程中,佛教通过将古印度佛教的“出世解脱”理念转化为“即心即佛”的入世修行,完成了禅宗思想体系的中国化重构;伊斯兰教则通过“以儒诠经”运动构建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哲学体系;基督宗教在教义阐释和艺术表达层面持续探索中国化路径,形成了历时性的文化调适轨迹。这种宗教演化呈现出“历时性与共时性辩证统一”的特征,本质上是中华文明连续性与创新性在宗教领域的集中体现。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的机制的理论突破,在于构建了超越西方“文化涵化”范式的路径。相较于强调异质文化互动中单向适应的西方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双向互构的辩证逻辑实现了更深层次的文化整合。楼宇烈提出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生关系理论,阐释了宗教中国化过程中文化主体性与异质要素的动态平衡关系。例如,禅宗在对古印度佛教教义的创造性转化中,既保持“自觉觉他”的核心教义,又融入了儒家人伦规范与道家自然哲学,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心性论和实践论体系。太虚法师“人成即佛成”的思想转型,进一步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文化成”的伦理取向,使宗教的超越性追求与世俗伦理规范形成价值共识。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的机制在全球化语境中展现出独特的文明价值。从历史维度看,佛教通过“格义”方法论实现了佛学思想与中国哲学的体系化融合,明代伊斯兰教通过经堂教育制度实现了宗教经典的中国化阐释,基督宗教则通过礼仪改革推动圣乐、建筑等文化符号的中国化。这些实践路径共同印证了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发展逻辑,即在不消解异质文化内核的前提下实现创造性转化。在当代文明对话层面,该机制突破了强制同化与被动适应的二元对立,形成“传统基因激活—现代价值重构—制度创新保障”的三维实践模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正是如此,通过将宗教治理纳入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为应对全球性文明冲突提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这种兼具历史继承性与时代创新性的实践智慧,彰显了中华文明对人类文明多样性发展的理论贡献。

二、浸润机制的实践路径:

从文化融合到制度创新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是一个从文化融合到制度创新的系统性演进过程,既体现了对传统宗教治理智慧的现代转化,也蕴含着立足新时代的方法论突破。这一路径通过“化导”机制的价值引导、“双创”转化的创新驱动以及制度赋能的协同整合,构建起宗教中国化的多层次实践体系。从理论维度看,“化导”机制以“礼乐教化,政令相辅”为逻辑起点,通过强化政治认同、重构教义体系和转化文化符号,系统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宗教的整体性涵育。常态化开展的“四进”活动,以融入国家象征与核心价值为路径,将政治认同从外在规范转化为内在信仰自觉;宗教界通过重新诠释“崇俭戒奢”“中道和平”等教义,寻找其与中华传统伦理的契合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而在文化表达层面,建筑、礼仪等符号系统的中国化重塑,既保持了各宗教的精神内核,又实现了传统文化元素的有机融入。这种多维度的文化整合,本质上是通过器物、制度和价值层面的协同作用,实现宗教伦理体系与中华文明的深度耦合。

  “双创”方针的实施,标志着浸润机制从理念层面向实践层面的系统性转化。在转化阶段,重点是对传统文化精髓进行现代提炼,通过编撰理论读本、开发研究丛书等方式,构建宗教经典与中华传统价值观的对话框架。深化阶段的核心在于制度保障体系的建设,例如通过制定地方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等手段,将抽象的文化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宗教院校将中华文化课程纳入必修体系,旨在培养具备经典阐释能力与文化理解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为宗教中国化提供可持续的智力支持。进入内化阶段后,重点转向激发宗教界的主体性参与,通过组织开展文化体验活动,将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促进文化认同的实践载体,推动宗教界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创新的转变。这一从理论建构到制度设计、再到主体自觉的递进过程,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的实践完整性。

  制度创新还体现在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协同机制的构建上。党政干部队伍通过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培训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提升宗教事务治理的现代化能力,将政治引领转化为制度效能,确保宗教工作与国家战略同步。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积极服务社会,既彰显了宗教服务社会的文化自觉,也强化了浸润机制的社会认同基础。宗教学研究队伍通过理论攻关破解实践难题,在传统文化与现代价值的张力中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为政策制定提供学理支撑。三者的协同本质上是治理体系、实践主体与知识生产的有机统一,这种多维互动机制既维护了宗教中国化的方向性,又保障了实践创新的可持续性。

  这一实践路径的核心特征在于其辩证统一性。文化浸润既非简单的传统移植,也非被动的现代适应,而是通过制度创新激活传统文化的功能。当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筑规制体现“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当经典阐释课程与传统伦理教育形成互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的机制便实现了器物表达、制度规范与精神涵养的三维贯通。其深层逻辑是通过体系化制度设计,将宗教发展有机纳入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正是要求将文化浸润升级为文明共建的过程,推动其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经由“化导”机制的价值引领、“双创”转化的方法赋能与制度协同的体系支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的实践路径,在尊重信仰的同时,使其深深嵌入中华文化传承创新的体系,最终熔铸成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长效之基。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浸润宗教的时代意义:

深化我国宗教中国化

  中华文明具有悠久的包容历史与强大的文化涵化能力,这是其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历史上,佛教自古印度传入,其早期教义中的某些观念曾与儒家伦理产生张力。然而,中华文化内在的融合特性,促使佛教在传播过程中与中国的儒家、道教思想互动交融。这不仅催生了禅宗等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宗派,也使佛教经典在诠释中逐渐融入了忠孝等中华伦理元素。伊斯兰教自唐代传入,其核心教义亦在中国文化土壤中经历中国化的调适。明清之际兴起的“以儒诠经”运动,以王岱舆、刘智为代表的学者运用儒家理气学说阐释伊斯兰教义,促进了伊斯兰教义与中国礼俗的深层对话,使其在伦理层面受到中华文化的深刻影响。这一过程并非外力强制,而是植根于特定文化土壤的宗教种子自然生长、适应与重塑的结果,展现了中华文化深厚底蕴对外来宗教的内在转化力。

  在当代中国语境下,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宗教的存在与发展不可能脱离其所在的国家与文化背景。中华文化所蕴含的“和合”智慧、“民本”思想、“天下”观念,以及崇德重义、家国一体的伦理价值体系,构成了引导宗教适应当代中国社会、实现和谐共处的思想基础。文化浸润作为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核心路径之一,旨在引导宗教认同中华文明的精神内核,使其在教义阐释、宗教实践、组织形态及伦理规范上,能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自觉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这并非消解宗教信仰的核心,而是为不同宗教在中华大地上寻求共通的文化表达方式和价值认同基础,使之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增进人民福祉的积极力量。

  深化我国宗教中国化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思想资源,引导宗教在新时代实现创造性转化。这要求宗教界深入研习中华典籍,理解“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和而不同”的相处之道、“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准则等核心思想精髓,进而在自身教义教规的当代诠释中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质与立场。宗教活动场所亦应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其建筑风格、艺术装饰与仪式氛围可融入传统美学特征。更深层次上,宗教伦理建设应主动吸纳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爱国奉献等中华传统美德,引导信众将其内化为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与精神追求。唯有如此,宗教才能内生性地形成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文化基因,在服务国家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实践中展现活力,与中华文明的发展进程相协调。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宗教的浸润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宗教通过文化适应深深植根于中华文明的土壤,其信仰实践便能与民族发展及时代精神相契合。这一过程既是历史经验的延续,也是未来多元宗教在中国社会和谐共生的基础,从而使不同宗教在共同的文化框架下和谐共生,共同参与中华文明的赓续与发展。

  (作者单位为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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