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想问题、办事情,不断增进各族干部群众的“五个认同”,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贡献正能量,尤其要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聚焦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基础。
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我国欣欣向荣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始终坚持“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三个特别”标准,建好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党始终成为各族人民的主心骨,让党的旗帜在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高高飘扬。
第二,聚焦全面小康和现代化,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物质基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要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切实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的三个积极性”,完善体制机制和扶持政策,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确保同全国一道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三,聚焦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基础。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大势,是加强民族团结的根本途径,舍此别无他途。要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促进一体,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第四,聚焦“五个认同”,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强大精神纽带。
第五,聚焦依法治国,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法治基础。
坚持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各族人民树立对法律的信仰,自觉按法律办事,扎实提高民族事务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使法治成为我国民族关系的“保护神”“压舱石”。
总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牢牢把握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大势,既处理好“大家庭”内的民族关系,又促进“大家庭”巩固和发展,推动中华民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新征程中不断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