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月20日前,省民族宗教委将下一年度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汇总送省招生办核准考生报名信息。省招生办于11月30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复核数据反馈省民族宗教委再次核准确认。省民族宗教委于12月20日前将核准确认的符合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送省招生办。省招生办于每年1月底前将当年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各地报省民族宗教委的截止日期是每年10月15日。个人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报名的日期是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