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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3)
作者: 时间:2015-07-20 来源: 点击:-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3

二、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12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走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进行理论探索,不断推动实践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任务,即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根据这一任务,党提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中心任务是:对外摆脱帝国主义的侵略压迫,谋求中华民族的独立与解放;对内铲除民族压迫,谋求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进步。围绕这一中心任务,我们党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制定了相应的民族政策,对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进行了艰辛的探索。红军长征途中对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在通过彝族地区时就明确宣示:“中国工农红军,解放弱小民族;一切夷汉平民,都是兄弟骨肉。”刘伯承同志同彝族首领小叶丹“彝海结盟”,成为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重视民族团结的一段佳话和生动写照。在革命实践中,我们党对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有了深刻的体认,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进程。标志就是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并在内蒙古取得了成功。

  新中国的成立,结束了“人民五亿不团圆”的局面,形成了“万方乐奏有于阗”的盛况。毛泽东同志强调,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我们党引导各族人民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确立并推行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理论政策,开辟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毫不动摇地坚持这条道路,始终高度重视民族问题,适时对民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邓小平同志强调,要加速现代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江泽民同志强调,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胡锦涛同志强调,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强调,民族工作关乎大局,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这些重要论断和决策部署,推动了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的与时俱进,拓宽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历史和实践雄辩地证明,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完全正确的,具有历史和现实的科学依据,符合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保证。

 13 新中国成立65年来民族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新中国的诞生,开辟了中华民族历史的新纪元。新中国把民族平等原则始终作为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各民族一律平等、共同当家做主,反对任何民族压迫和歧视,确立和巩固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这是中国民族关系史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六十多年的努力,民族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

  引导各民族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根据广大各族群众的愿望,采取不同的步骤和方式,先后在民族地区进行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彻底废除了阶级压迫与剥削。大兴安岭深处的鄂伦春、鄂温克等民族的社会形态一步跨千年,滇西山区的许多民族从刀耕火种到现代化大生产,这些原来发展程度较低的少数民族,直接跨越几个社会发展阶段,与全国其他兄弟民族共同迈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确认56个民族成分,实现了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管理国家事务。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原则指导下,进行了大规模的民族识别。这是对历史上自然形成的人们共同体的一种确认,保障了各族人民表达民族身份意愿的权利,为实施民族政策提供了基础。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赋予各民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一切领域以平等的权利,使各民族共同参与到国家事务管理中来。

  建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了空前的民族大团结。在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结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几十年来,我国民族关系经受住了国内外各种严峻挑战和复杂局面的考验,56个民族始终同舟共济、紧密团结,维护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大局,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现了民族自治地方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自主管理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创举,符合中国国情和各民族的共同利益,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我国目前建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同时,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补充形式,还建立了1000多个民族乡。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颁布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促进了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生产力,实现了少数民族群众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的历史性飞跃。社会主义制度和新型生产关系的确立,极大地解放了民族地区的生产力。在国家的支持、发达地区的支援和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的努力下,民族地区的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近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中国各民族进入了历史上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

  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实现了少数民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家的支持和帮助下,民族地区的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传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斐然。各民族多姿多彩的文化交相辉映,民族教育基本形成体系并不断得到发展,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智力保障,也在世界上展现了中华民族崭新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实现了党同少数民族群众的紧密团结和联系。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关键,作为密切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始终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工作。当前,数以百万计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活跃在民族地区和祖国现代化建设的各行各业,为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乃至全国的发展,维护中华各民族大团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4 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内涵是“八个坚持”

  我们党民族工作90多年的实践归结为一点,就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民族工作的开拓创新,必须坚持和拓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基本要求: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确保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

  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方向,必须增强政治定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照搬任何外国模式。

  三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这是国家最高利益所在、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反对一切民族分裂活动。

  四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这是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必须确保各民族享受和履行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反对狭隘民族主义。

  五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必须明确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做到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统一。

  六是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民族工作的主题,必须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必须把发展作为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七是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这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必须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八是坚持依法治国。这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必须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这八个坚持,是对我国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科学总结,涵盖了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政策、制度、法律等各方面,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凝结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远见和卓识,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基本遵循。这八个坚持,可以说是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集中回答了在我们这个统一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大国,“如何正确看待民族问题,怎样正确处理民族问题”这个民族工作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深刻解答了当前关于我们党民族理论政策最集中、最突出的思想困惑,是对我们党民族工作经验的丰富和发展。

15 当今世界在解决民族问题上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当今世界有2500多个民族,分布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都是多民族国家,都面临着怎么处理好民族关系的问题。

  西方解决民族关系问题,先后走过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同化主义的路子。20世纪六七十年代后,西方向多元文化主义转型,这对舒缓其民族、种族矛盾起了一定作用。在美国,种族问题、少数族裔问题时至今日都是非常敏感的社会问题,因种族问题、移民问题引起的争论、抗议、骚乱从未停息。欧洲一些国家的民族问题也始终存在,有的甚至一度发展到暴力斗争的程度。2010年以来,欧洲多国宣告文化多元主义失败,重归公民权利保护主义,而后者始终摆脱不了强制同化的嫌疑。20149月,苏格兰地区的“独立”公投,又一次触动了西方社会的敏感神经。这些都说明,西方国家在解决民族问题上并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发展中国家照搬西方模式也没有解决好民族问题,甚至有的国家民族问题还愈演愈烈。从非洲的民主魔咒到阿拉伯之春,再到乌克兰向西走还是向东走的分裂和动荡,其中民族问题都是重要诱因。西方在发展中国家的民族问题上搞双重标准、实用主义,在科索沃、叙利亚打的是“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号,在乌克兰唱的则是“主权高于人权”的调子。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民族问题成了一种“木马病毒”,西方可以操控其发作的时间、方式、进程,以便浑水摸鱼、乱中取胜。但对发展中国家,一旦发作,轻则社会崩溃,重则国家分裂。

  民族问题在发展中国家有,在发达国家也有;在社会主义国家有,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有,这个问题并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说是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历史和现实的对比告诉我们:处理好民族关系,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关键要找到符合自身实际的正确道路。

 16 处理民族问题,我们没有照搬苏联模式,也不能搞西方国家那一套,走的是自己的路

  现在,对如何处理我国民族问题,社会上有一些不同认识,有的人认为我们照搬了苏联模式,有的人认为我们的民族理论已经过时,有的人提出要搞美国等西方国家那一套。这些看法脱离实际,也脱离国情。

  道路关乎国家命运,关乎民族前途,关乎人民福祉。历史表明,一个国家在解决民族问题上选择什么样的模式,是由该国特定的经济条件、社会状况、文化传统和政治制度等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也是我们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总依据。我们党正是从这个基本国情和最大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历史、深刻审察世界,凝聚各族人民的智慧、团结各族人民的力量,坚持独立自主地探索,才找到了一条适合自己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们的长期实践证明,这条道路是符合国情、符合各民族利益,是正确合理、行之有效的。

  我们不能走苏化的老路。苏联在列宁去世之后,实际上并没有能够坚定不移地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来对待民族问题。其中,盲目激进地判断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过早地认为国内民族问题已经一劳永逸地解决,最终却导致了民族矛盾激化,成为国家解体的导火索。我们也不能走西化的歧路。欧洲各国大多是一个民族长期居于主体地位、新移民逐步增多的社会,美国则是彻头彻尾的移民国家,而我们是历史形成的多民族大国,不论是历史传统和民族国情都大不相同。当前主要是要注意提防全盘西化的风险。

  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我国的民族关系之所以实现了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之所以经受住了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引发的世界民族主义浪潮的冲击,中华民族之所以越来越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什么?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受世界民族主义浪潮的冲击,苏联一分为十五,南斯拉夫一分为六,捷克斯洛伐克一分为二。反观中国,同样都姓“社”,都信“马”,我们却挺住了,为什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们找到并坚持了适合我国实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民族工作做得都是最成功的,没有必要妄自菲薄!

  道路自信是做好一切的前提。我们要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使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越走越宽广。

17 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着“五个并存”的阶段性特征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行对外开放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的民族工作面临着“五个并存”的阶段性特征,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不断推进,各项事业取得辉煌成就。同时,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民族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要深刻认识到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民族工作,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生产力水平较低、分配关系较为简单情况下的民族工作,更不同于改革开放以前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感情高于民族感情背景下的民族工作,而是呈现出“五个并存”的特征。其结果,就是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日益增多,民族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可以说,民族工作面临的挑战更多了,对做好民族工作的要求更高了。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就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被激发,特别是在我国新一轮的对外开放中,民族地区由对外开放的大后方变成了最前沿;但同时民族地区市场化程度低,多数产业处于低端,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强。

  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就是从2005年至2013年,民族八省区GDP17万亿元增加到64万亿元,年均增长1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民族地区基础薄弱,发展条件差,整体落后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与东部地区相比,民族地区增长速度虽然高,但由于基数小,总量差距还在扩大,发展质量的差距更大,民族地区成为实现全面小康的短板、重点、难点。

  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就是2005年以来,中央制定和出台了内容丰富、覆盖面宽、含金量高的重大政策,可以说构筑了一个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体系,为民族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重要保障和动力;但与此同时,民族地区群众收入低,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任务重。比如义务教育巩固率只有8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些地区初中辍学率超过30%;再比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缺医少药,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缺乏,看病难的问题还很突出。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就是无论是在现实世界,还是在虚拟空间,各族群众交往交流的广度和深度都在迅速发展,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点不断增多;与此同时,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更加复杂,加之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呈易发高发态势。

  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就是近年我们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其嚣张气焰;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与“三股势力”的斗争是长期的,有时甚至是激烈的,局部地区暴恐活动频繁,并有向内地蔓延的趋势。伴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增强,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实施扼制、西化、分化的图谋也在加剧,民族地区反分裂、反渗透的形势更为复杂。

  “五个并存”包含了机遇和挑战,交织着成就和问题,客观全面地揭示了民族工作面临呈现的时代特征,是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形势的准确把握和科学判断。近年来对民族工作的若干方面之所以众说纷纭,重要根源就是对形势如何判断。有了这个总判断,就敲了一记定音鼓。面对日益复杂的民族工作形势、不断加重的民族工作任务,我们既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又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18 推进民族工作开拓创新要从实际出发,防止简单化、片面化,防止忽左忽右、摇摆不定

  时移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新的形势下,民族工作面临的挑战更多了,做好民族工作的要求更高了。我们必须增强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民族理论政策的创新发展。

  汉代贾谊在《过秦论》中曾经总结道,治理国家要“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之人事,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去就有序,变化因时,故旷日持久而社稷安矣”。推动民族政策创新发展,贵在“去就有序,变化因时”。一方面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另一方面也要在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进行开拓创新,做到既尊重我国国情和传统又不囿于历史、固步自封,既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又不照抄教条、照搬外国,顶层设计要缜密,政策统筹要到位,工作部署要稳妥,防止简单化、片面化,防止忽左忽右、摇摆不定。

  当前,我们主要抓好现有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对一些具体政策的调整要认真研究,在达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稳妥实施。总起来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区域开发带动民族地区发展,以改革开放增强民族地区内生动力,着力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着力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19 对社会上议论较多的一些具体政策,要区别情况、准确把握、积极完善、稳妥实施

  我国民族工作的基本政策、理论和制度是正确的,具体的政策举措和实现形式则要与时俱进。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对社会上议论较多的一些具体政策,要区别情况、准确把握、积极完善、稳妥实施。

  目前,社会上反映比较多的有“两少一宽”、高考加分、计划生育等三项政策。很多人对这“三项政策”的具体情况了解不多,笼统地认为过于照顾、“迁就”少数民族。有个别学者片面地把针对多类对象的“三项政策”说成是只给少数民族的特殊政策,并夸大“三项政策”的负面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人们对党的民族方针政策的误读和质疑。

  关于“两少一宽”。1984年《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巩固发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第一战役的成果和准备第二战役的一些设想》的通知(中发19845)提出,“对于少数民族、民主党派、宗教界、归国侨胞、入境的港澳台胞中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捕少杀”,要求对这几个方面的犯罪分子,“凡属县以上代表人物要捕办的,应当报省有关政法部门审批;省以上代表人物要捕办的,应当报中央有关政法部门审批”,在处理上一般从宽,被简称为“两少一宽”或“两少,从宽”。在近30年的司法实践中,“两少一宽”在民族政策的执行和司法实务中的运用是谨慎的,是在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针对特定对象出台的一项特殊政策,近年来已不再使用。

  关于高考加分。少数民族学生高考加分,目前的优惠分值幅度一般在520分之间。近年来,这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争议。目前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考虑的重点是身份,往往同一地、同一学校、同一班级的学生,其他条件基本一致,但因民族成分不同,导致高考录取结果有差异。对此,部分汉族考生和家长感到不公平,有的社会舆论甚至认为是对汉族的“逆向歧视”。一些教育发达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既享受了优质教育资源,又能享受加分政策,被认为是挤占了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的机会。高考加分政策是国家为消除教育机会上事实上的不均等而实施的一项补偿性政策,当前,我国有16个少数民族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已经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因此,在国家通用语言已经普及、教育水平大体相同的地区可以缩小政策差距,逐步做到一律平等;对语言文化差异较大、教育质量还不高的地区,除应该大力普及双语教育、调整专业设置、提高教学质量外,还要继续实行高考加分政策,这是支持少数民族学生取得较好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

  关于计划生育。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是“搞特殊”,指责少数民族是“特殊公民”,甚至有人认为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少数民族人口过快增长,影响社会稳定。事实上,这都是对计划生育国策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缺乏充分了解和客观认识的结果。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经历了从“个别”实行,到“提倡”实行,再到“也要实行”的多次转变,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基本形成。目前,相当比例的居住在散居地区、拥有城镇户口、与汉族通婚、从事非农职业的少数民族公民,并不能享受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大部分省区市允许少数民族在一定条件下生育第二个孩子,个别地区(如新疆)允许少数民族在一定条件下生育第三个孩子。此外,还有个别地区(如内蒙古)允许人口较少的特定少数民族(如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执行适当少生政策。也有地方对可以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孩子而未生育的少数民族,制定了相应的物质奖励政策。根据人口普查数据,近二十年来少数民族的人口增长与全国总人口的增长基本保持一致。全国总人口增长速度从“四普”到“五普”为1196%,“五普”到“六普”为583%,少数民族人口增速相应地为1751%和691%。从“六普”的统计数据来看,有满、侗、布依、朝鲜、畲、仡佬、达斡尔、毛南、俄罗斯、乌孜别克、独龙、高山、塔塔尔等13个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低于全国人口增长的平均水平。对此,应该根据不同情况,更多考虑同一区域、同一城市内不同民族的均衡。还应该根据国家人口战略的总体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最终实现少数民族人口可持续增长和全国总人口的结构、分布大体平衡。

  总之,在实际工作中,无论修订完善已有政策还是研究出台新的政策,要逐步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尽可能减少同一地区中民族之间的公共服务政策差异。一般不应针对特定或单一民族,不应以民族划线、作标准,出台特殊的差别化政策。要避免出现民族之间的政策陡坡,防止相互攀比和产生新的矛盾,防止因政策导向人为制造隔阂、强化固化民族意识。要通过工作的开拓创新、政策的发展完善,使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越走越宽广,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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