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40号)和《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粤民宗发〔2025〕50号)的有关要求,全省各地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的办法,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经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报全国民委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中共深圳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民族工作处被确定为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侨务科科长张佳同志被确定为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
电话:020-83377904;传真:020-83335656
通信地址:广州市米市路58号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党委(邮编510180)
附件:1.中共深圳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民族工作处事迹材料.wps
2.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侨务科科长张佳同志先进事迹材料.docx
广东省评选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