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可爱
留言日期:
2021-01-14
主题:
少数民族大学生招生
内容:
你好,我是惠州市龙门县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一名少数民族,由于父母在外工作,我跟随父母到了河源市东源县,河源市东源县也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区,我在东源县内读完了小学初中高中,我认为我符合少数民族招生条件的第一条和第二条,我提交了少数民族申请,报考名族班的时候才发现没有认证通过,只能上民办高校。上了大学之后,申请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的时候却条件通过了,我想问明明少数民族大学生招生政策第二条后面写着(或者在少数民族聚居区高中阶段就读),条件更加宽松,我想问问清楚为什么当时的认证不通过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1-15
答复时间:
2021-01-15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答复内容:

“小可爱”: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资助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上大学的通知》(粤府办〔2013〕20号)精神,我委联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拟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和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目的是照顾教育资源比较落后的民族地区学生,资助考上大学的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其中规定: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就读或者高中阶段连续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就读,享受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照顾政策。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就读,参加高考被省内外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录取,并注册就读,享受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政策。通过电话沟通了解,你在河源市东源县的非少数民族聚居区就读,不符合现行政策中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高校招生录取和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照顾条件,非常感谢你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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