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Bigboss
留言日期:
2020-07-22
主题:
关于少数民族补助问题
内容:
尊敬的民委: 你们好,我本人是个少数民族大学生,想就民族补助政策咨询一下贵委,具体情况如下,本人和父母亲户籍均为少数民族户口且我小学阶段在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就读,后因个人原因转移到清远连州市就读,据了解,连州部分乡镇也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区,按文件上所讲述,按就近原则选择中学就读,以及原则上小学和中学段均在民族自治区域就读,是否符合文件精神,请允许答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7-22
答复时间:
2020-07-22
答复单位: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答复内容:

Bigboss: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资助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上大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省财政厅联合我委和省教育厅制定出台《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的是照顾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通知》和《办法》对申请条件进行了明确:户籍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原则上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参加高考被省内外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录取,并注册就读,均符合少数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条件。经电话沟通了解,你小学阶段在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内就读,但是初中阶段在连州市连州镇(不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就读,不符合现行政策中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照顾条件,望能理解。

  感谢你对广东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支持!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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